台北已經三天霪雨霏霏,滿城的溼潤。
靠山的故宮也在水氣之中,還頗有張大千廬山圖煙霧繚繞的氣勢。
今天上午開完會後,下午和姊姊一起在雨中衝向百貨公司,
在人擠人的週年慶裡衝來衝去,然後在星巴克裡面喝了滿肚子的咖啡。
這個城市的寒意來的比南方還要早,路上已經有行人圍起了圍巾,
讓習慣高雄溫暖的我好不適應。
踩著溼答答的鞋子跑到傳說中的敦南誠品,
買了蔣勳的“感覺十書“。
哎,身為中文系的卻買蔣勳的作品,
有點不好意思。
與其說是寫信,不如說是與自己對談吧!
只是我們都一樣,希望那些絮語有人聆聽。
這麼多感覺裡我最偏愛嗅覺,總認為那是最古老的感官,
可以在回憶中停留的最久,最接近人類的原始慾望,
只是今天我在閱讀到“觸覺“時,手指爬行在書頁上,
也爬行過一個畫面:
M在我身體裡面,而我的指甲用力抓著他的肩膀。
因為沒有任何關係了,所以我抓的非常用力,
想要看看他會有什麼反應。
不知道是不是慾望弄混了其他知覺,他沒有任何反應,
只是繼續看著我。
我很努力,我很小心,
只是指甲陷進去皮膚的感覺那麼深刻,
回憶常常會這樣猛然鑽進我的腦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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