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Yet the soul obey

       



















        歌劇魅影可以說是我的劇場啓蒙,因為這齣戲讓我進入了劇場的世界。今年四月時要寫音樂劇的論文,我在Sweeney Todd的維多利亞時代工業革命社會結構分析,和從歌劇魅影女主角的改變看女性主義兩個題目間搖擺不定,不確定哪個題目好。
        問題出在于歌劇魅影是真愛,而你是無法分析你的真愛的。
        於是即便劇情老套沒有深度,布景誇張華麗,太過媚俗,被人詬病住在倫敦還看歌劇魅影太沒創意,跟同學在一起更是難提起自己最愛這齣戲。
        但因為這是真愛,而真愛是無法理性的。

        住在倫敦之後看歌劇魅影便成家常便飯,後來更是幫自己立下「一個月看一次」的規定。我在一個下班趕赴西區的夜晚,順道到女王陛下劇院去買了兩張在stalls前排的票,買好之後將照片傳給A。
        為什麼是歌劇魅影?他問。號稱在倫敦住了12年,但是一次也沒看過。
        因為啊,我說。每次看完這齣戲,我總有想要接吻的衝動。

        五月底的倫敦還是穿著蓋過膝蓋的大衣,我們下午約在劇院門口見。可以挽著我男人的手,雖然他很明顯是被逼來的,囂張地走進劇院裡,看這齣以愛情為主線的戲,
        因為已經對這齣戲瞭若指掌,連演了28年的戲也不會出什麼意外了。開演之後的20分鐘我很難進入狀況,不時偷瞄身旁,再相視而笑的輕輕接吻。中場休息我們跟著人群移動到stalls的酒吧,A買了紅酒之後我們就靠著邊桌聊天。他說太久沒進劇院,此行還真的讓他想起之前在倫敦都會看戲的日子,甚至遠溯到他在波蘭的童年,父母帶著他進兒童劇場。

         下半場因為喝了酒點有微醺,開場是歌劇院的新年舞會,絢爛華麗的戲服,二十多個演員在大階梯上起舞。暗黑為底,躁動而浮誇的狂歡之下掩飾著不安,直到魅影以猩紅死神的裝束出現在舞台上。
        1986的大音樂劇時代,整齣戲精緻的像是畫卷一般展開,處處是細膩的巧思,布景的運作天衣無縫,音符從27人編制的樂團沼澤中傾瀉而出,想華麗的劇場年代。

        喧囂之後是死寂的墓園,克莉絲汀脆弱又必須堅強,音樂天使從墓碑之後現身,我握了握A的手,在他耳邊低語。
       「Listen.」
         我派克莉絲汀說出我想說的話。

        而我再也不害怕說出了。
        Wildly my mind beasts against you, yet the soul obey.
     


     


2015年11月7日 星期六

暖飽思淫慾



我和A的記憶常常跟食物牽扯在一起,大概是因為約會初期,他總要細心地挑選餐廳(以及吃飯前喝酒的酒吧),我們一路從餐前佐餐餐後甜酒,最後回家還要開一瓶喝掉。

於是前幾個月簡直像在獵奇一般,在倫敦東奔西跑。格林威治吃義大利菜,科芬園吃英國菜和生蠔,溫布敦吃印度菜,滑鐵盧吃波蘭菜,白教堂區吃希臘菜,騎士橋吃新加坡菜,伯爵庭吃土耳其菜,中國城廣東菜和倫敦橋吃秘魯菜。我們透過食物聊天,以至於後來我回想那頓飯,總會想到我們聊了什麼,以及感情的進展程度。我總把這一切視為前戲,人知暖飽才能思淫欲,酒足飯飽之後步伐踉蹌的做愛去。

當然點菜這種事情就由他全權負責,我都坐在旁邊拍照看風景,只差沒把敲桌說餓了。那天我們在倫敦橋的碎片大樓旁吃秘魯菜,A忽然對我說:「跟你吃飯有個好處,就不管點什麼你都會吃。你知道你現在在吃的其實是生魚塊擠上萊姆汁嗎?很多人根本不吃的。」





















我低頭看看自己的前菜,Ceviche,秘魯的名菜,然後聳聳肩:「我們都吃生魚片啦。」

當然我號稱很好養,對任何食物都來者不拒,大概要歸功于從小被逼著不可以挑食,也曾經為了跟肥豬肉奮戰在桌上賴了一小時,青椒茄子苦瓜更是我的心頭愛,但是還是有食物會讓我倒退三步。

其中一次就是在滑鐵盧吃的波蘭菜,我們才剛喝下配著小黃瓜的伏特加shot,接著又上了波蘭伏特加調製的馬丁尼,前菜是煎過的海魚,和上面打了一顆生蛋黃的韃靼生牛肉。週五夜晚的氣氛高漲,靠近門口的酒吧被剛下班的人們佔據,餐廳部分有人慶生,更多的是雙雙對對約會的情侶。侍者送上主菜,A自己點了肝,幫我選了撒了洋蔥,包著起士內陷的波蘭餃子。

我咬了一口還沒吞下去,A就啊一聲的說沒點到配菜,於是趕緊加點一份。我看著那坨用奶油炖的爛爛的的青菜,隱約覺得它長得有點眼熟。果然一口咬下去,是我最擔心真的會吐掉的茴香。

原來這東西,在台灣是一個味道,到了英國,還是這個味道。

第二踩到地雷,是我們逛完傑佛瑞博物館,吃完越南河粉後走到我們喜歡的東歐酒吧,這家酒吧已提供各式各樣的苦艾酒聞名。A一併點了下酒的小菜,醃漬的鯡魚配上西洋芹,連著黑麵包一起吃。卷成一團的醃魚很美味,西洋芹很很脆很新鮮,唯有軟軟濕濕的黑麵包一口咬下去,一口咬下去,讓我回想在慕尼黑參觀集中營,導覽員最後發給我們一人一塊黑麵包,要我們想像集中營的犯人當初就是靠一塊麵包活一天。





















A看著我的表情,笑著說不用吃完沒關係。一方面他也非常驚訝,因為從小被養的乖乖寶如我,很難遇到不喜歡吃的東西的。而他也號稱什麼都吃,唯獨將珍珠奶茶視為奇怪的食物。於是那天看完歌劇魅影,我逼著他一起走到中國城喝珍珠奶茶,果然沒喝半杯就丟給我了。對每天都要喝英國茶的他來說,把奶茶弄成冰的,還把奇怪且QQ的食物丟到裏面,該是犯了大不諱了。

在我們上次吃著Rules時,A問說,怎麼我們現在不再像以前那像常常上餐廳吃飯了?我回答說親愛的,因為那時我們在約會啊。後來的時間,我們往往是開了汽泡酒之後,叫外送(通常是披薩或是印度咖哩),然後把腳翹得高高的橫跨在他的大腿上,一邊吃一邊看復仇者聯盟系列。

這樣也能稱之為浪漫,尤其是我男人睡前還要讀著一本書時。


2015年8月12日 星期三

Goldsmiths


























       
         驚訝地發現上一篇網誌已經是三個月前,原來從五月忙起來一切都擱置了。五月初開始實習,連戲票都嫌懶了。據說每個人的熱情是有限的,前半年我把自己的熱情和心力投注在劇院上,下半年有了實習和A分散了注意力,行事曆也都塞滿了。

        最忙的是六月底,實習的時候天天加班,還要擠出時間,在上下班的尖峰時刻擠在倫敦地鐵,扛著包包赴約(主要看A選了哪個地點); 七月被公司歡送之後開始閉關圖書館,全力衝刺那篇一萬兩千字的論文。

        我們系莫名奇妙是全班最早交論文的,於是截止前兩個禮拜,一個大好晴天的禮拜日早晨,我推開九點的圖書館大門,仍然是一片荒蕪的安靜。直至中午,其他座位上冒出的,也是熟習的同學面孔。那一個無力感很重的期間,每天早上打開電腦都先幽幽的歎一口氣。滑Facebook那些8月底才交論文的仍在不知死活的玩樂著,沒有論文壓力的更是直接跑到歐洲去了。

        昨天終於把這顆燙手山芋(哎呀但是被美美的裝訂成冊的)丟到辦公室,晚上全班同學在學校附近的酒吧聚會,典型的英式酒吧,有著夏日的花園還裝飾了很有氣氛的燈泡。我先配著義式薄皮匹薩和薯條喝了一大杯白酒,最後再加點了一杯健力氏,還在朋友的推薦之下加了據說比較不會醉的漿果糖漿。
 
        但是最後當我要跳上地鐵去找A時,還是微微的醉了。10點了地鐵已經有點安靜,我努力地集中精神小心不要坐過站,終於順利的抵達A的門前。結果他已經準備好香檳,於是我們就誇張了開了香檳,誇張的慶祝我終於脫離論文地獄。

        感謝所有人的陪伴,感謝父母的精神上金錢上的資助,感謝姊姊陪我圖書館走來視訊,感謝我的大衣閨蜜們聽我罵髒話(尤其是粉紅閨蜜上班還要隨時陪我聊天),感謝中文系的吃肥好友們的關心與支持,感謝Y在我第一次tutorial哭了之後的安慰,感謝S,D與C的互相打氣,感謝同學們的關心。
        感謝A的理解與陪伴,過多的酒精過多的食物,過多的性愛與過多得深夜交談(做夢都沒想過我可以用英文討論這麼深的話題)
        還有那些碰撞之後的精彩火花。

        感謝大家。



       

2015年4月27日 星期一

鴛鴦春膳

        被倫敦的交通搞亂行程,踩著高跟鞋在路上狂奔,等我跳下車的時候已經遲到整整一個小時,A站在酒吧外面抓住盯著手機地圖亂找方向的我。喝完有牙買加風味的莫吉托,還來不及嘗一下這家波西米亞酒吧著名的綠色苦艾酒,因為定位時間到了,我們只好直奔餐廳。

        義大利紅酒,生火腿,起士盤和橄欖,主菜是只微微煎過的鴨胸肉和羊排,甜點是浸在義式濃縮咖啡裡的提拉米蘇。我們講起食物,一致同意西班牙生火腿和法國鵝肝好吃,東方和西方都吃豬血,英國西邊小鎮生蠔令人難忘,魚翅太殘忍,而人們為了壯陽食虎鞭更是莫明其妙。

        週末我們離開倫敦市中心,來到東邊的格林威治。約好的酒吧裡面湧入仍穿著西裝,但是鬆掉領帶的上班族們。球賽和大選的新聞交叉出現在電視上,春天的倫敦天暗得晚,我喝著粉紅色的野莓西打,A憶起波蘭的夏天是藍莓和蘑菇的旺季,人們會結伴走入森林,採收因為下雨而茂密找長出的蘑菇,如果採不到蘑菇,那鮮豔的藍莓也到處都是。

       這次的前菜厚重的,外面裹了一層麵粉下去炸的羊起士,和一整盆的新鮮淡菜。細長的香檳杯是橙色的義大利汽泡酒。A熟練的用淡菜的殼夾起裡面的肉,他宣稱這是正宗的法式吃法。而選擇這家餐廳的原因,是因為這家有特別的西西里海鮮麵,麵條的形狀細長如魚,吸滿番茄醬汁。他自己則驚喜的發現菜單上有南義的煙花女麵( Spaghetti alla puttanesca),puttanesca就是義大利文中妓女的意思,聽說是取自麵的厚重辛辣調味,易於補充體力也香氣誘人。

       隔天一早我們在巷口的法式咖啡館吃早餐,A堅持要吃我稱之有「爛豆料理」的英式早餐,這種把浸在番茄汁裡面的罐頭白豆莫名獲得大不列顛的喜愛,據說來自美國,戰後物資缺乏才傳入英國。我則點了尋常的班乃迪克蛋,煙薰鮭魚放在水波蛋上,淋上鵝黃色的荷蘭醬。我們共喝一壺伯爵茶,並且跟服務生要了熱牛奶。話題從食物本身轉到食器身上,A無法理解用左手拿叉子固定食物,左手拿餐刀切,切完之後居然把叉子換到右手,再叉起食物吃的人有什麼毛病,嚴重違反餐桌禮儀。我則說筷子就沒有這種麻煩,只是小時候為了正確拿好筷子也吃了不少苦頭。

       爛豆料理的番茄汁讓我們講到血腥瑪麗,這種伏特加為底,倒進番茄汁,加入Tabasco辣醬,最後再插上西洋芹的紅色雞尾酒一直讓我覺得莫名其妙,也從未嘗試過。A宣稱這是一種第一口喝下去覺得很奇怪,但是卻越來越好喝的調酒,且適合在宿醉的隔天早上來上一杯。


       讀韓良露的品酒書「微醺」,她嗜喝血腥瑪麗,而最難忘的經驗是在紐奧良的波本街,半夜一點闖進生蠔酒吧,法國喝香檳配生蠔,是蒼白的生之歡愉,紐奧良啖生蠔配辛辣的血腥瑪麗,是血色的死亡狂歡。

       

2015年4月10日 星期五

Andiam, andiam, mio bene



     














        歌劇無疑是世界上最催情的音樂之一,尤其是由義大利文唱出來。想想他的出身就知道,18,19世紀的歌劇其實還沒到高雅藝術的地位,也很多通俗的喜歌劇供下層民眾娛樂。既然是娛樂,其實內容也不會太深奧,也頗多是貴族之間偷情,或是農民農婦之間情愛追逐。到了19世紀晚期出現威爾第與普契尼的愛情歌頌,經過時間汰換留下的作品越來越讓人喜愛。
        但是對我來說都是一樣的,都一樣催情。

        上週歌劇院的夏季演出開票,順利買到Don Giovanni。我對莫札特的德文歌劇沒有特別感覺,卻很喜歡他這齣義大利文歌劇。「La ci darem la mano讓我牽著你的手」是第一幕的名曲,當初我曾經熬夜寫報告所以聽了一晚上,邊跟拉丁情人聊天。他推薦在維絡納的露天劇場看,氣氛非常好。而今年維洛納歌劇節開始將在六月開始,節目也真的精彩,算一算連看三個晚上還能剛好接到羅馬繼續看。




















         La ci darem la mano其實就是情聖喬望尼跑到人家的婚禮上去,勾引新娘跟他走,從「讓我牽你的手」到「跟我走吧!」,而農村姑娘Zerline也真的就讓他牽了,一邊唱著「我的丈夫好可憐啊!」一邊跟喬望尼跑了。

        這邊介紹幾個我很喜歡的版本:

1. Metropolitan Opera 2000: Bryn & Terfel




        我第一個在Youtube上看到的是這個版本,後來才發現就是最近很喜歡的Bryn Terfel唱的啊!這個版本比較遵循傳統的服裝和舞台設計,韓國女高音Hei-Kyung Hong不管唱的和演的都很不錯。喬望尼設定是男中音,更能展現這個角色狡詐邪惡的特點。另外Bryn本人的聲音真的好好聽,那天在stage door跟他聊天,想說原來原本音色就這麼好聽...


2. Isabel Bayrakdarian & Thomas Hampson - La ci darem la mano



        這個版本的設定就是現代,穿著休閒襯衫喬望尼和胸部都快跑出來的Zerlina,動作也更加大膽一些。Thomas Hampson是我從大學就喜歡的美國男中音,看他在La Travita茶花女演男主角的爸爸,想說這種聲音也太好聽了吧。他也演唱生涯也頗成功,畢竟這種高高瘦瘦的歌劇演員很珍貴啊...


3.Macerata Opera Festival Sferisterio Ildebrando D`Arcangelo & Manuela Bisceglie


     
       當然也有尺度更大的版本,像這樣躺到地上手也伸到裙子裡面去的。Ildebrando D'Arcangelo是義大利男低音,他唱起男中音的角色別有一番風味。


4.Sarah Brightman & Plácido Domingo cantan La ci darem la mano en el Millennuim Gala




       同場加映Sarah Brightman和Domingo的演唱會版本。Sarah不是專業歌劇演員我們就不點評了,可惜他的歌劇訓練開始的晚,不然我覺得她在歌劇界應該會成功。Domingo這次也是從男高音跑下來唱男中音,每次聽他唱我都要感嘆,這麼美麗的聲音,天生唱歌劇的料。


       當然唱著這麼催情的歌曲,這些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在我的眼中也都魅力百倍啊。


圖片來源:

http://www.tattoopinners.com/yngre-samtidsnoveller-1952-tattoo/

http://www.nytimes.com/2007/06/18/arts/music/18giov.html?_r=0

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

絕美之城




















        週六的倫敦已經入春,雖然天朗氣清,還是認命的走向圖書館,卻忍不住在電腦上分心的亂逛,發現羅馬歌劇院7月要演杜蘭朵,戲票和機票都不貴,讓我有了出行的念頭。
        我曾經在人潮洶湧的許願池,一邊吃著Gelato,一邊將硬幣往左邊身後丟。他們說要是你照著做,將會重回羅馬。啊,重回羅馬,該有多麼大的吸引力。這一個唯一被冠以「永恆」的城市,現代與古代並存。

        於是有著可愛腔調的義大利室友推薦之下,看了這個得了一堆最佳外語片的義大利電影。根據她的說法「我看到哭了噢。」還慎重其事地點點頭,一邊從波隆納搭飛機過來的男朋友也舉手附和。

















        而我也居然真的從電影一開頭,看見男主角走到陽台上,旁邊就是壯麗的羅馬競技場,那是我第一個掉下眼淚的鏡頭。

        「手機不見就算了,上面還有我很喜歡的鐵塔吊飾,是我在巴黎買的耶。」
        「沒關係,我再買一個新的給你,買一個很大的羅馬競技場好了。」


















        更喜歡三個人的夜遊,打開滿是鑰匙的箱子,開啟一道又一道的門,時間該在夜晚中停止,而讓美麗被放大到極致。誰沒有在一個城市夜遊的經驗?靜謐,魅惑與坦誠。終至黎明時刻我們發現一整夜的遊蕩,而美麗和秘密就被鎖在那一刻,無人能分享。

        真的是絕美之城,再沒有更好的形容詞了。












2015年3月11日 星期三

Calling at: London Bridge

        為了一張電話卡,從市區搭車回到宿舍,中間還經歷地鐵施工,鬼打牆了一個小時才走出地鐵站。當然還要遇到把鑰匙放在市區,於是折騰一陣請警衛開門,千辛萬苦的才進到房間。
        終於踏上搭回市區的列車,在New Cross到London Bridge的路上。因為近11點了,所以有一列安靜的火車,車廂裡只有我們兩個人。
        我起身確定列車裡面沒有其他人了,然後說出自己的秘密。

        事前演練過好多遍啊,以為自己會將這個秘密死咬到最後。天真的想要把秘密的獨特性保留下來,專屬於我和M之間,六年來只有我們兩個知道,但是這可能正是我放不下的原因,於是有了想要讓第三個人知道的想法。
        感謝你的理解,以及鎮定的表情(是說事情也沒那麼嚴重啦)。知道你是個「同理心包容專家」,於是放心地說出來。我希望能透過說出來這個途徑,粉碎這件事情的獨特性,同時也讓你知道,我為什麼花了這麼長時間的原因。


2015年3月9日 星期一

Angel of Music


























        在有一段時間裡,我叫做「小克」。來源是高中音樂課的報告,後來就一直延續到大學了。這個「克」,代表的是歌劇魅影裡的克莉絲汀。我其實沒有特別喜歡這個角色,但是她是魅影深愛的人。
        國小的時候聽歌劇魅影,天真且理所當然地站在魅影那邊,深信魅影和克莉絲汀才是靈魂上的契合,為不幸的魅影落淚。長大一點,開始明白克莉絲汀的選擇:設身處地地想,我當然也會選擇多金又帥氣的子爵拉爾,誰會想要跟魅影一起住在歌劇院的地下室啊?在百老匯看的那一次,跟粉紅閨蜜兩個人一致認為魅影是「見笑轉生氣」,梗鋪了一堆沒把到妹,只好亂發洩一通把吊燈給砸了。
 
       直到去年十月在倫敦,坐在第一排,演員的每個動作表情都看得一清二楚,感謝Harriet Jones的詮釋,也可能是那陣子女性主義念太多,對這個角色,對故事終於有了全新的看法。

























     
        根據原著,克莉絲汀來自瑞典北國,她的父親是著名的小提琴家,克莉絲汀的唱歌潛力也因而早早就被開發。不幸的是,父親死的太早,但是他承諾克莉絲汀,會從天上送下一位「音樂天使」給她。失去父親的克莉絲汀像是同時失去天賦一般,只能默默的成為歌劇院裡的合唱團員。但是這她仍舊期待著「音樂天使」的降臨,指導她,將她提升到另外一個藝術層次。於是我們天真,從小被音樂和奇幻故事養大的女主角,就在歌劇院後台的小廂房裡,默默等待著音樂天使的來到,她持續活在這個「父權」的陰影之下。

        而他的聲音被另外一個隱居在劇院裡的人聽到了,神出鬼沒,永遠帶著面具的魅影。音樂天才魅影聽到克莉絲汀的聲音,知道她是一個可造之材。他躲在牆壁的後面指導克莉絲汀,並跟隨著克莉絲汀的幻想,承認自己正是那位「音樂天使」。
        對克莉絲汀來說,「父親」和這位「音樂天使」的形象已經合而為一,對亡父的思念和依賴輕易的就轉移到魅影身上。而魅影利用了這樣的幻想,毫不費力地攻破小女孩的心房。





















        於是克莉絲汀上半場都呈現「在舞台上夢遊的狀態」,她的第一首詠嘆調「Think of me想著我」是魅影指導的結果,回到後台之後仍難掩興奮的跟好友描述她的「音樂天使」。直至魅影終於從鏡中現身,帶克莉絲汀走入他的地下皇宮。克莉絲汀在魅影的帶領下,持續夢遊,沈浸在精心打造出來的音樂世界,一點一滴地將自己的音域開拓到無法想像的境界。
        在這段時間裡,克莉絲汀的形象完全是由魅影打造出來,就像那個鏡中新娘,是魅影裡像的靈魂伴侶形象。隔天醒來,克莉絲汀在好奇的誘惑之下,摘下了魅影的骨白色面具,終於知道她幻想中的音樂天使長得怎麼樣,恐懼開始滋生。




















        克莉絲汀發現她的音樂天使就是傳說中的「劇院之鬼」,在第一幕的最後,她拖著拉爾來到屋頂,唱出她對魅影害怕又難以抗拒其吸引力。我們的女主角睜開眼睛了,她愛上了一個人,卻不是魅影期望中的自己。

























     
        下半場一首「Wishing you were somehow here again希望你在此」,克莉絲汀前往亡父的墓地,唱出他對父親的依賴和思念。小時候也不太喜歡這首歌,長大之後才知道這首歌在整個故事中的重要性:

        Too many years fighting back tears,             在眼淚中掙扎太多年,        
        Why can the past just die?                            為何一切不能逝去?
        Wishing you were somehow here again,      希望你在此,
        Knowing we must say 'goodbye'                  但是知道我們該告別了。
        Try to forget, teach me to live,                     試著忘記,學著活下去,
        Give me a strength to try.                            給我勇氣去嘗試。

       小女孩知道她長大了,知道不管是父親或是魅影的陰影,她都將勇敢走出去。


   

















        到了「Point of no return 不能回頭的臨界點」,克莉絲汀完全蛻變成為一個性感的女人,她在化身瑪格麗特,誘惑著唐璜(魅影),她的魅力讓魅影也為之折服。只是事情走到這一步,其它道路都已經被摧毀,已經站在無法回頭的臨界點上。
        克莉絲汀發現是魅影,於是摘下他的斗篷讓所有觀眾知道他的真實身份。而魅影的下一步卻是在眾人面前示愛,為克莉絲汀套上戒指,而克莉絲汀的反應?狠狠摘下他的面具。




















   
        憤怒的魅影將克莉絲汀拖到他的地下宮殿,逼她穿上婚紗。此時克莉絲汀已經完全醒過來,她質問魅影:
       Have you gorged yourself at last in your lust for blood?
       你終於滿足你血腥的欲望了?
       Am I now to be prey to your lust for flesh?
       我現在成為你肉慾的犧牲者?

      Angel of Music, you deceived me,
      音樂天使,你欺騙了我,
      I gave my mind, blindly.
      我曾將我的心盲目地交給你。

      最後一幕三人重唱非常厲害,但很多細節要看現場才看得出來。克莉絲汀起身抵抗魅影,沒有恐懼,沒有害怕,沒有曖昧與愛慕。她檔在魅影和拉爾的中間,捍衛自己所愛。





















        走到這一步要如何收場?忠於自己所愛,然後看著愛人死去?還是選擇一個你不愛的人,然後終身困守在地底?
        西方戲劇以悲劇為尊,而愛情的意義旨在昇華,不在完成。
        選擇的同時不選擇,毀滅與永恆並存。
     
        Pitiful creature of darkness,                        不幸的黑暗生物,
        what kind of life have you know?                你所知道的到底是怎麼樣的人生?
        God give me courage to show you,             上帝給我勇氣讓我告訴你,
        You are not alone...                                     你並不孤獨。


























        是的,魅影很可憐,但是克莉絲汀沒有義務承擔他不幸。三個小時裡,我終於欣喜地看見這個以前被我視為洋娃娃般,只是為了搭配魅影的存在的角色,終於長出自己的性格。
       「歌劇魅影」被視為作曲家安德魯洛伊韋伯為當年的年輕妻子,莎拉布萊曼的傾情創作。即便到了2011年,在歌劇魅影25週年的慶祝音樂會上,韋伯還是如此介紹莎拉:「我的音樂天使。」兩人的婚姻最終以離婚收場,韋伯要的是一個能專心持家的妻子,而莎拉則想要展翅高飛發展事業。感情不在,但是「歌劇魅影」留下來了。
        謬思是真的,只是感情終將逝去,唯有藝術永存。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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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7日 星期二

The Show must go on: 查爾斯三世Charles III: review





















        ' The Queen is dead, God save the King !'

        莎士比亞歷史劇裡面常常一堆理查XX世或是亨利XX世,這些君主很愛取一樣的名字,於是讓我的西方史念得很辛苦。查爾斯三世還沒出現,而應該會出現在未來,他就是現在的英國王儲:查爾斯王子。實在很佩服英國人,居然也可以編出這樣劇本:把故事背景設定在未來,還是現在活著的皇室,如果查爾斯王子登基,會是怎麼樣的情況?

        會看到這齣戲也是意外,那天一大早趕到西區,原本是要排超級熱門而且位子很少的City of Angels,結果辛苦感到劇院門口,發現今天居然不放日票!當機立斷,馬上走到附近的Wyndhams Theatre(還好西區劇院很密集)查爾斯三世因為這周要下檔了所以很熱門,而且日票只有7張,好在讓我搶到最後一張,stalls第一排只要10鎊噢。
















         
        序幕就是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的喪禮,所有演員一字排開,觀眾全部都笑了,因為你可以從他們的外形認出他門分別是哪些王室成員。國王查爾斯三世登基,圍繞在他身邊的家庭秘辛,宮廷鬥爭,甚至來自過去的鬼魂都輪番上陣。最後我們才發現這不是別的,就是一齣莎士比亞悲劇。


















       我們的國王一如莎士比亞手下的君主,渴望有所建樹,卻也被良心和性格所牽絆。他不願簽署一項關於媒體限制的法案,卻因此成為導火線,讓整個內閣,甚至整個家庭都與他為敵。



















       
         帥氣(且沒有禿頭)的威廉王子和超級瘦的凱特王妃出場,他們是完美的皇室夫婦,但是這裡的威廉有成為下一任國王的壓力,更有來自早逝母親的陰影。瘦到前胸貼後背的凱特一樣有著上鏡的微笑,但是來自中產階級的她對丈夫殷切期待,積極干政,成為皇后的野心勃勃,她稱呼威廉為「我的丈夫」,讓人輕易地聯想到馬克白夫人。

















       
        紅髮的哈利王子繼續泡夜店,認識了在聖馬丁學院念藝術的傑西,跟著她逛超市,吃土耳其烤肉,傑西是他嚮往的自由靈魂,甚至跟著她帶著面具上街頭示威。哈利要的不是傑西能被皇室接受,而是希望能跟著她遠走高飛。


















         而皇權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查爾斯和威廉都在深夜時分看見戴安娜的鬼魂,在皇宮裡遊走的她呼喚著前夫和兒子的名字:「You will be the greateset King we ever have.」對查爾斯來說,「The greatest King」是秉持裡面不妥協,對威廉來說,退位傳給年輕的一代才會讓父親成為最偉大的國王。


















        於是我們有一場精彩的逼宮戲,將故事拉到最高潮,在這裏所有的人的理由都被攤開,赤裸正視選擇。而皇權的意義到底是什麼?走到後來,所有的人初衷都不見了,都已經不是原來的那個人。我很喜歡最後一幕的加冕禮上,查爾斯拿起皇冠:「比我想像的還要重。」然後視野穿過皇冠「但是卻是空空如也。」
















        不得不稱讚Mike Bartlett的劇本真的寫得很好,回來看了他的訪問,發現要把這一齣現代劇寫得像莎士比亞,除了劇情要夠有悲劇性殺傷力之外,台詞也要學抑揚五部詩,前一句才在講上超市買東西,下一句立刻轉回古典,卻毫不突兀。張弛有度,上半場劇情還有些詼諧,下半場的強度強過上半場,更蓄積了所有的情緒和力量,看起來十分過癮。



圖片來源 :
http://www.theguardian.com/stage/2014/sep/20/king-charles-iii-mike-bartlett

http://geraint-lewis.photoshelter.com/image/I0000t7dfN_I8eE8

http://www.theartsdesk.com/theatre/king-charles-iii-wyndhams-theatre

http://www.theartsdesk.com/theatre/king-charles-iii-wyndhams-theatre

http://www.thetimes.co.uk/tto/arts/stage/article4060056.ece

http://www.whatsonstage.com/west-end-theatre/reviews/kings-charles-iii-west-end_35680.html

https://vimeo.com/105039584

2015年2月16日 星期一

So much to say: 倫敦西區看戲全攻略: 萬世巨星Jesus Christ Superstar: review


























'Do you think you what they said you are?'

        最近看太多大製作的音樂劇,WickedThe Lion King,辛辛苦苦買票,當然現場也花樣十足,目不暇給。但是其實我對the Lion King非常無感,差點扼腕起那40鎊了。當然他是一齣成功的音樂劇:漂亮的音樂和歌詞,絢麗又有創意的舞台,適合闔家大小觀賞,還富有教育意義呢!沒錯,真的是一齣好戲。
        但我從走出劇院,卻沒有預期中的感動,而且感覺到心中空空的,覺得沒什麼好說,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對音樂劇膩了。
        還好當我前幾天看完Jesus Christ Superstar萬世巨星的時候,對音樂劇的熟悉感動又回來了。



       






















        Jesus Christ Superstar真的是聽得滾瓜爛熟了,從安德魯洛伊韋伯50歲慶生音樂DVD開始,真的是只有十二歲。大學修百老匯的課也有這齣戲(還成為我的期末報告),影片看到都要爛了,看著金髮藍眼穿著背心的Glenn Carter在那裡唱唱跳跳演耶穌。
         某天打開網頁發現有英國巡迴,而12月的時候更放出消息由Glenn Carter主演。這下縱使這齣戲不進來西區演,我也要走出倫敦去看他了。好在跟朋友發現倫敦郊外的一個小鎮Bomley有演,且搭火車30分鐘就會到。火速訂了票,就為了看戲,順便小鎮走馬看花之旅了。

        行前我其實心情很複雜,當然很期待看見自己喜歡的演員,但是也擔心十四年過去,他的現場演出會不會很糟,根本不是我想像的那樣?而我的位子就在stalls第一排,表情,動作,甚至噴口水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終於他一開口,我就安心。因為跟十四年前一模一樣。


     















        真的是像從DVD裡面出來一樣,每一個唱段每一個高音,都拉的跟我印象中一模一樣。Glenn Carter有介於音樂劇和流行之間的唱腔,而且聲音變適度非常高,可以在深厚的低音,和假音高音之間自在地的做轉換。Glenn Carter唱過這個角色應該不下幾百次了,因此可以維持著一貫的演出水準。






















        Webber的作品裡面喜歡有一個「說書人」的角色,例如Evita裡面的Che,日落大道的Joe,而在這齣戲裡就是Judas。一個有著搖滾腔,穿著緊身皮衣皮褲的「叛徒」,高歌他的擔憂和不安:「你怎麼讓我們走到這一步?接下來我們要往哪裡去?」這次Tim Rogers的演出一般,飆高音的時候我甚至為他捏一把冷汗,也是聽現場,才發現Webber把這個角色的音域寫得有多難。

        在Jesus身邊的Mary是一個不容易失敗的角色,尤其是那首暗戀之歌「I don't know how to love him 我不知要如何愛他」總是輕易的征服觀眾,但是在這位選秀節目出來的Rachel Adedeji聲音缺乏高低起伏,戲劇張力也不夠。

        意外的驚喜是唱Pintius Pilate的Rhydian Roberts聲音好漂亮,尤其一場鞭打耶穌那場戲,內心的掙扎立刻說服了觀眾。而唱Caiaphas的Cavin Cornwall一出場一開口,我才想起他也有在DVD裡面啊。
















        要好好討論萬世巨星,必須回去看他被創造的1970年代。那時的作曲的Webber和作詞的Rice都還是留著長髮,穿著喇叭褲的長髮青年。搖滾明星遺世而起,被瘋狂的歌迷視作神一般的存在。萬世巨星就是把耶穌塑造成這樣的角色,高唱愛與和平,有著忠誠追隨他的歌迷/信徒,但是其實連他自己都不確定未來的方向,甚至迷惘了起來。
        這齣戲出來時廣受基督教和天主教批評,原因是其中對耶穌的批判和質疑。但是看完我覺得作者其實完全是站在耶穌這邊的:猶大的角色像是試煉,讓這個耶穌縱使有缺點,但是卻更像人。

        另外這個製作因為是巡演,舞台規模沒有很大,簡單但是忠實的交代了劇情。只是我對導演的導戲手法有點微詞,覺得整個演出的情緒可以再強烈一點會更好。另外忍不住稱讚一下Glenn Carter,下半場整個主宰舞台,畢竟演出每一天都要上十字架,每個晚上都要死一次也實在不容易啊!

       
         最後附上2001年DVD版本的The Supper,耶穌和猶大的正面衝突,旋律和歌詞寫的都沒話說。


     
時間:2015年1月24日 19:30
地點:Churchill Theatre, Bromley
導演:Rob Tomson & Bill Kenwright
演員:Glenn Carter/ Tim Rogers/ Rhydlan Roberts/ Rachel Adedeji

圖片來源:
http://www.newtheatrecardiff.co.uk/imagegen.ashx?height=600&image=/media/487807/jcs-web6.jpg

http://www.atgtickets.com/shows/jesus-christ-superstar-tickets/

So much to say: 倫敦西區看戲全攻略: The Lion King獅子王: review



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

       獅子王在前幾個月成為全球最賣座的音樂劇,於是倫敦和百老匯都有常駐劇院,台灣和上海都巡迴過了,我來到倫敦都幾個月了,每次去歌劇院都會經過,還是慢吞吞的沒有走進去看。
      好吧主要的原因是票價太貴了,被日票和折扣票寵壞了,實在不懂為何看個戲要花那麼多錢,氣到一度想說不要看了。好在冬天倫敦劇院都會有winter sale,於是還是用40鎊的價格買到stalls的位子。看戲當天十分刺激的遇上倫敦公車大罷工,我們只能改搭地鐵,繼續氣喘吁吁的在最後一秒趕到劇院門口。


        獅子王首演於1997年,有Time Rice的歌詞,艾爾頓強寫歌曲,漢斯季默寫配樂,這個組合在音樂上就已經穩賺不賠了,但是最讓人驚喜的,還是導演Julie Taymor。如何在劇院舞台上呈現廣闊的非洲世界?當主角都是「動物」的時候要怎麼演?Julie Taymor包辦了舞台設計,服裝和化妝,於是當布幕一拉起,我們就置身非洲了。


       坐在靠走道的位子,於是很幸運的,動物會從你旁邊出場(這招果然從Cats玩到現在還是不膩啊)Julie Taymor利用了剪影,木偶操控,大量鮮豔的色塊重現那塊榮耀的大地。我非常喜歡木偶的設計,結合了木偶和真人,讓你看到木偶的時候卻也注意到操控的人。


        獅子王雖然是音樂劇,但是其中的對白占非常多。於是在這樣多為群唱的戲裡,個人的表現通常中規中矩就可以,不像其他注重唱功的戲,會特別被大家提出來討論。而今天唱最好的就是英國腔好重的壞人刀疤,並且伸縮自如的控制頭頂上的面具,非常搶眼。

        這個劇院是屬於倫敦三大集團的ATG,於是非常商業性的什麼都賣。中場休息的時候賣東西賣飲料的攤子也是擠滿人。另外這場戲遲到的人超級多(可能是坐靠走道特別有感覺)...領席員都會拿著手電筒帶遲到的觀眾入席,讓我看到一半一直出戲。


        與其說獅子王是一齣musical,我更偏愛說他是「show」。沒有任何貶低的意思,因為要成為一場「好show」絕非易事。要又唱又跳,要舞台壯闊,要娛樂性十足,最重要的是,要讓觀眾覺得享受了一個美好的晚上,並且覺得值回票價。
        值得一提的是,劇中還意外來了兩句「Let's it go」的歌詞,讓所有觀眾都笑翻了。


時間:2015年1月13日
地點:Lyceum Theatre, London

圖片來源:
http://www.atgtickets.com/shows/the-lion-king-london/lyceum-theatre/

http://www.londontown.com/NearByHotels/Hotels/24736/Event/Hotels-near-The+Lion+King/

http://www.londontown.com/LondonEvents/TheLionKing/5a5bf/imagesPage/24736/

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

Las Meninas


























        到了西班牙豈有不看委拉斯開茲的道理?我對大師之作的啓蒙讀物是紐伯瑞系列童書的「畫室小助手」,2014年在紐約的大都會博物館,終於看到了璜帕雷哈的肖像。
        出示了學生證和護照,居然就免費了。在一樓的cafe吃飯,邊看著館內地圖規劃等一下要怎麼走。先在一樓把哥雅看完,然後再爬上二樓,走到「宮女」面前。
        對一幅畫太了解,於是像是久別重逢了。

        他被放在挑高大廳的正中央,瑪格麗特公主對著來到他前面的人微笑,好像所有西班牙藝術史都濃縮在這張畫裏了。
        我在畫前站了很久,還回來多次,中間不時有日本貨是韓國旅行團過來講解。
        而瘦高且黑髮的委拉斯開茲,拿著畫盤站在畫裏。
     
        於是雖然拉了三天肚子,錯失了美食,水道橋和桂爾宮,但我終於能站在這裡。
        這個大廳全是委拉斯開茲,多是他幫皇室成員畫的肖像畫。王朝,權利和帝國榮光終將逝去,無敵艦隊被擊沉,殖民地獨立。
        唯有藝術能打破時間的摧殘,以不朽之姿聳立。

        來到西班牙之後認識了El Greco,這位16世紀的畫家出生在托雷多,他的畫有文藝復興,矯飾,表現和立體主義,用色很深且帶有奇幻的味道。
        對我來說,他的畫非常西班牙,重彩度,巴洛克風格的輪狀皺領,憂鬱且深邃的臉龐,在這裡有他的「Knight with his hand on his chest」
        而在托雷多有一系列攝影仿古代畫作,粉紅閨蜜指著其中一幅的男模特兒說「有點too much了。」
       而就是西班牙的too much,讓我覺得倍感親切且熟悉:像是看到自己。



2015年2月2日 星期一

The ghost of the flea





















     




         我第一次接觸威廉布萊克 (Willam Blake)的作品是在國中的時候(真是個有毛病的孩子),他幫但丁的神曲做插畫,這部巨作耗盡他的心力,直至死亡也沒能完成。
        布萊克的作品詭異而奇幻,充滿神話與傳說的想像力。印象最深的是他筆下任何角色都充滿力量,隆起的肌肉與線條,穿梭在天堂與地獄,或者是在中間的灰色模糊地帶。
     
        看電影「紅龍」,裡面的勞夫瑞菲爾雖然有兔唇手術過的痕跡還是性感的要命,他飾演「牙仙」將威廉布萊克的作品視為他力量的來源,於是他摧毀獸性力量的方法,就是跑進博物館,一口一口地將畫作吃掉。


















        文章最上面這幅「The ghost of the Flea 跳蚤之鬼」給人一種局促不安的感覺,彷彿是在黃昏時刻撞見了鬼魂,這個鬼魂卻有著實際的形體,有壓迫的力量。布萊克放大了原本應該微小的力量,放大恐懼與害怕,實則這種恐懼/災難/死亡(跳蚤)的情緒,其力量比跳蚤本身更為強大。
        小說「Hannibal人魔」裡,漢尼拔寄了一籃高級香皂給克蕾蕊斯,並附上便簽。電影裡把這封信改成明信片,寫在布萊克的跳蚤之鬼的背後。而我在雖然低溫,但是陽光燦爛的馬德里想了很久,最後寫下一模一樣的內容。因為我從未想過,這些我讀的滾花爛熟的句子,會活生生從另外一個人的嘴巴裡跑出來。

        Do you ever think, Clarice,                                           
       你有沒有想過,克蕾蕊斯,
        why the Philistines don't understand you?                    
       為何那些非利人士無法了解你?
        It's because you are the answer to Samson's riddle,      
       因為你是參孫之謎的答案,
        You are the honey in the lion                                         
       你是獅子裡的蜜糖。

     

圖片來源:

http://www.tate.org.uk/art/artworks/blake-the-ghost-of-a-flea-n05889

https://www.pinterest.com/pin/435512226436090450/

2015年1月15日 星期四

So much to say: 倫敦西區看戲全攻略: Cats貓: review


























Let the memory lives again!

        真的是let the memory lives again,從在高雄的文化中心至德堂,到倫敦的西區劇院,暌違七年,終於重睹貓的魅力。
        其實原本沒有打算要看,我對貓這齣戲的音樂雖然熟悉,但是沒有說喜愛到看第二遍的地步(哎呀畢竟戲票也是要錢的)加上聽友人說貓每年都會英國巡迴,所以就想說到時候TKTS應該會有便宜票出來。沒想到這次復排評論出來非常好,加上聖誕檔期,票價一直飆且不好買,原本不想看的我反而想看了。
        只是票很貴,只好使出窮人絕招: day seat。

        前一天還跟朋友吃火鍋大聊天到半夜,隔天小睡過頭的在八點多趕到劇院門口排隊。10點Box office開的時候也有十多個人在排隊了。day seat的票是stalls前排邊邊(Webber的劇院果然比較小氣),25鎊一張。
        下午迅速的跑到大英博物館看了三個展,晃一晃也到了戲開演的時間。

























   
       Webber還是很會搞排場,要有穿著公司制服的帥哥一字排開,誇張的宣示今晚劇院Full House!Cats回歸西區有種尊榮的味道,入場之後觀察了一下觀眾群,很意外的各種年齡層都都有,從小朋友到年輕人,也有上年紀的老奶奶。

        而回憶從哪裡開始?就從Overturn一下去開始。每一首歌都耳熟能詳,幾乎都可以跟著節奏哼唱起來。身為一齣「英式音樂劇」,Cats的舞蹈成分出乎意外的非常之重,所以演員的要求就相對很高,要能在一段群舞之後臉不紅氣不喘的唱歌。




















        上musical的課,講到「Mega musical大音樂劇」,第一齣被我們提出來討論的就是貓。現在看Cats的成功似乎理所當然,但是在1980年代是多麼不可思議且耐人尋味的一件事情。老師說他一個在音樂劇圈工作的朋友,把Cats的海報掛在工作室裡,提醒自己,當年把Cats拒之門外,是多麼愚蠢的怡件事情。
        當年大家到底有多不看好?
        1. T. S. Eliot的詩作改編,你有聽過詩變成音樂劇嗎?
        2. 沒有明星加持。
        3. 一齣沒有人,全是貓咪的戲?
        4. 大量的舞蹈成分,英式音樂劇通常偏重歌曲,舞蹈是百老匯的東西。
        5. 在西區找不到劇院,差點找到外西區去(也因此讓Webber興起買劇院的想法)

       但是Cats在演員要求高(又唱又唱)且資金短缺(Webber把自己的莊園都搭進去了)的情況下成功了,並且一紅就是18年,在前10年甚至是每天晚上都full house的。

         Cats的舞台設計一直都是以「巨大垃圾廢棄場」為概念,而且垃圾都被放大了好幾倍。當初我在台灣看,舞台上還十分入境隨俗的有味精和康寶濃湯的巨大垃圾道具。這次復排也是一樣,加上整個觀眾席也被閃耀的霓虹燈環繞,邀請觀眾進入傑利可貓的狂歡之夜。

















      一直覺得西區在唱歌方面比百老匯出色,但是百老匯的舞蹈又在其之上。不過貓可是有Gillian Lynne來編舞的,舞蹈結合芭蕾爵士和現代舞,並且有大量的群舞,整齣戲看下來舞蹈量很大,十分過癮。


























        配合這次的復排,Webber其實有做不小的改動: 最大的改變莫過於The Rum Tugger這隻萬人迷貓。可能是為因應時代的改變,從原本的貓王形象變成 街頭嬉皮風格,還來上一段饒舌(天曉得T. S. Eliot的歌詞居然也能這樣唱!)



















     
        之前看的時候不覺得,來了英國,才發現T. S. Eliot的詩作裡描述的貓有多麼英式生活: 火車貓,在英國搭火車到各地真的是常事,劇院貓,因為劇院真的是英國文化。Gus, is the cat at the theatre door,一直很喜歡這首歌,現在聽起來更是特別有感覺。聽著年老但是仍受尊敬的Gus緬懷當年的光榮事跡,舞台的神奇與吸引力,讓周周跑劇院的我感到心有戚戚焉啊。

        中場休息時間在劇院內部逛了逛,發現Webber還是很用心的裝飾了劇院,不但有戲服展示,牆壁上也掛滿了相關的資料,海報和畫作。據說戲開演前大廳還有免費畫臉譜活動,難怪我看到的小朋友都滿臉貓咪鬍鬚。
























        這次復排的賣點之一,就是請到歌手Nicole Scherzinger來飾演要角Grizabella。這隻老母貓的戲份不多,但是卻唱出全劇最著名的歌曲Memory。Webber近來有把Nicole Scherzinger捧成音樂劇明星的意思在,之前生日音樂會請他來唱,這次又大張旗鼓的宣告她將登上西區舞台。
        我一直不覺得Nicole Scherzinger唱得好,當然她歌唱技巧已經在水準之上,外形也亮麗搶眼。但是不管是之前她唱Evita或是這次的Memory,她都太著重在技巧的展現和「好聽」,卻少了角色之中那種說服人的氣勢。唱音樂劇,先要是一個「演員」,然後才能是一個「歌手」。我想這就是很多歌手想要進軍西區,卻不一定成功的原因吧。


























        整體而言,這次Cats復排的算成功,對沒有看過的人來說,Webber的作品經過30年還是很好聽,在觀眾席中跑來跑去的貓咪更是驚喜; 對已經看過的人來說,坐在劇院看見當年感動自己的作品重現,知道有那麼多事情已經改變,好在有些事情永遠不會變。


時間: 2014年12月23日 19:30
地點: London Palladium Theatre


圖片來源:
https://outandproud.wordpress.com/tag/cats-the-musical/

http://fyeahcontroversialcharacters.tumblr.com/post/41479210612/gus-the-theatre-cat-from-cats-the-musical

http://www.dailymail.co.uk/tvshowbiz/reviews/article-2870967/Cats-review-Nicole-Scherzinger-near-purr-fect-plenty-meow-facto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