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Yet the soul obey

       



















        歌劇魅影可以說是我的劇場啓蒙,因為這齣戲讓我進入了劇場的世界。今年四月時要寫音樂劇的論文,我在Sweeney Todd的維多利亞時代工業革命社會結構分析,和從歌劇魅影女主角的改變看女性主義兩個題目間搖擺不定,不確定哪個題目好。
        問題出在于歌劇魅影是真愛,而你是無法分析你的真愛的。
        於是即便劇情老套沒有深度,布景誇張華麗,太過媚俗,被人詬病住在倫敦還看歌劇魅影太沒創意,跟同學在一起更是難提起自己最愛這齣戲。
        但因為這是真愛,而真愛是無法理性的。

        住在倫敦之後看歌劇魅影便成家常便飯,後來更是幫自己立下「一個月看一次」的規定。我在一個下班趕赴西區的夜晚,順道到女王陛下劇院去買了兩張在stalls前排的票,買好之後將照片傳給A。
        為什麼是歌劇魅影?他問。號稱在倫敦住了12年,但是一次也沒看過。
        因為啊,我說。每次看完這齣戲,我總有想要接吻的衝動。

        五月底的倫敦還是穿著蓋過膝蓋的大衣,我們下午約在劇院門口見。可以挽著我男人的手,雖然他很明顯是被逼來的,囂張地走進劇院裡,看這齣以愛情為主線的戲,
        因為已經對這齣戲瞭若指掌,連演了28年的戲也不會出什麼意外了。開演之後的20分鐘我很難進入狀況,不時偷瞄身旁,再相視而笑的輕輕接吻。中場休息我們跟著人群移動到stalls的酒吧,A買了紅酒之後我們就靠著邊桌聊天。他說太久沒進劇院,此行還真的讓他想起之前在倫敦都會看戲的日子,甚至遠溯到他在波蘭的童年,父母帶著他進兒童劇場。

         下半場因為喝了酒點有微醺,開場是歌劇院的新年舞會,絢爛華麗的戲服,二十多個演員在大階梯上起舞。暗黑為底,躁動而浮誇的狂歡之下掩飾著不安,直到魅影以猩紅死神的裝束出現在舞台上。
        1986的大音樂劇時代,整齣戲精緻的像是畫卷一般展開,處處是細膩的巧思,布景的運作天衣無縫,音符從27人編制的樂團沼澤中傾瀉而出,想華麗的劇場年代。

        喧囂之後是死寂的墓園,克莉絲汀脆弱又必須堅強,音樂天使從墓碑之後現身,我握了握A的手,在他耳邊低語。
       「Listen.」
         我派克莉絲汀說出我想說的話。

        而我再也不害怕說出了。
        Wildly my mind beasts against you, yet the soul obey.
     


     


2015年11月7日 星期六

暖飽思淫慾



我和A的記憶常常跟食物牽扯在一起,大概是因為約會初期,他總要細心地挑選餐廳(以及吃飯前喝酒的酒吧),我們一路從餐前佐餐餐後甜酒,最後回家還要開一瓶喝掉。

於是前幾個月簡直像在獵奇一般,在倫敦東奔西跑。格林威治吃義大利菜,科芬園吃英國菜和生蠔,溫布敦吃印度菜,滑鐵盧吃波蘭菜,白教堂區吃希臘菜,騎士橋吃新加坡菜,伯爵庭吃土耳其菜,中國城廣東菜和倫敦橋吃秘魯菜。我們透過食物聊天,以至於後來我回想那頓飯,總會想到我們聊了什麼,以及感情的進展程度。我總把這一切視為前戲,人知暖飽才能思淫欲,酒足飯飽之後步伐踉蹌的做愛去。

當然點菜這種事情就由他全權負責,我都坐在旁邊拍照看風景,只差沒把敲桌說餓了。那天我們在倫敦橋的碎片大樓旁吃秘魯菜,A忽然對我說:「跟你吃飯有個好處,就不管點什麼你都會吃。你知道你現在在吃的其實是生魚塊擠上萊姆汁嗎?很多人根本不吃的。」





















我低頭看看自己的前菜,Ceviche,秘魯的名菜,然後聳聳肩:「我們都吃生魚片啦。」

當然我號稱很好養,對任何食物都來者不拒,大概要歸功于從小被逼著不可以挑食,也曾經為了跟肥豬肉奮戰在桌上賴了一小時,青椒茄子苦瓜更是我的心頭愛,但是還是有食物會讓我倒退三步。

其中一次就是在滑鐵盧吃的波蘭菜,我們才剛喝下配著小黃瓜的伏特加shot,接著又上了波蘭伏特加調製的馬丁尼,前菜是煎過的海魚,和上面打了一顆生蛋黃的韃靼生牛肉。週五夜晚的氣氛高漲,靠近門口的酒吧被剛下班的人們佔據,餐廳部分有人慶生,更多的是雙雙對對約會的情侶。侍者送上主菜,A自己點了肝,幫我選了撒了洋蔥,包著起士內陷的波蘭餃子。

我咬了一口還沒吞下去,A就啊一聲的說沒點到配菜,於是趕緊加點一份。我看著那坨用奶油炖的爛爛的的青菜,隱約覺得它長得有點眼熟。果然一口咬下去,是我最擔心真的會吐掉的茴香。

原來這東西,在台灣是一個味道,到了英國,還是這個味道。

第二踩到地雷,是我們逛完傑佛瑞博物館,吃完越南河粉後走到我們喜歡的東歐酒吧,這家酒吧已提供各式各樣的苦艾酒聞名。A一併點了下酒的小菜,醃漬的鯡魚配上西洋芹,連著黑麵包一起吃。卷成一團的醃魚很美味,西洋芹很很脆很新鮮,唯有軟軟濕濕的黑麵包一口咬下去,一口咬下去,讓我回想在慕尼黑參觀集中營,導覽員最後發給我們一人一塊黑麵包,要我們想像集中營的犯人當初就是靠一塊麵包活一天。





















A看著我的表情,笑著說不用吃完沒關係。一方面他也非常驚訝,因為從小被養的乖乖寶如我,很難遇到不喜歡吃的東西的。而他也號稱什麼都吃,唯獨將珍珠奶茶視為奇怪的食物。於是那天看完歌劇魅影,我逼著他一起走到中國城喝珍珠奶茶,果然沒喝半杯就丟給我了。對每天都要喝英國茶的他來說,把奶茶弄成冰的,還把奇怪且QQ的食物丟到裏面,該是犯了大不諱了。

在我們上次吃著Rules時,A問說,怎麼我們現在不再像以前那像常常上餐廳吃飯了?我回答說親愛的,因為那時我們在約會啊。後來的時間,我們往往是開了汽泡酒之後,叫外送(通常是披薩或是印度咖哩),然後把腳翹得高高的橫跨在他的大腿上,一邊吃一邊看復仇者聯盟系列。

這樣也能稱之為浪漫,尤其是我男人睡前還要讀著一本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