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Yet the soul obey

       



















        歌劇魅影可以說是我的劇場啓蒙,因為這齣戲讓我進入了劇場的世界。今年四月時要寫音樂劇的論文,我在Sweeney Todd的維多利亞時代工業革命社會結構分析,和從歌劇魅影女主角的改變看女性主義兩個題目間搖擺不定,不確定哪個題目好。
        問題出在于歌劇魅影是真愛,而你是無法分析你的真愛的。
        於是即便劇情老套沒有深度,布景誇張華麗,太過媚俗,被人詬病住在倫敦還看歌劇魅影太沒創意,跟同學在一起更是難提起自己最愛這齣戲。
        但因為這是真愛,而真愛是無法理性的。

        住在倫敦之後看歌劇魅影便成家常便飯,後來更是幫自己立下「一個月看一次」的規定。我在一個下班趕赴西區的夜晚,順道到女王陛下劇院去買了兩張在stalls前排的票,買好之後將照片傳給A。
        為什麼是歌劇魅影?他問。號稱在倫敦住了12年,但是一次也沒看過。
        因為啊,我說。每次看完這齣戲,我總有想要接吻的衝動。

        五月底的倫敦還是穿著蓋過膝蓋的大衣,我們下午約在劇院門口見。可以挽著我男人的手,雖然他很明顯是被逼來的,囂張地走進劇院裡,看這齣以愛情為主線的戲,
        因為已經對這齣戲瞭若指掌,連演了28年的戲也不會出什麼意外了。開演之後的20分鐘我很難進入狀況,不時偷瞄身旁,再相視而笑的輕輕接吻。中場休息我們跟著人群移動到stalls的酒吧,A買了紅酒之後我們就靠著邊桌聊天。他說太久沒進劇院,此行還真的讓他想起之前在倫敦都會看戲的日子,甚至遠溯到他在波蘭的童年,父母帶著他進兒童劇場。

         下半場因為喝了酒點有微醺,開場是歌劇院的新年舞會,絢爛華麗的戲服,二十多個演員在大階梯上起舞。暗黑為底,躁動而浮誇的狂歡之下掩飾著不安,直到魅影以猩紅死神的裝束出現在舞台上。
        1986的大音樂劇時代,整齣戲精緻的像是畫卷一般展開,處處是細膩的巧思,布景的運作天衣無縫,音符從27人編制的樂團沼澤中傾瀉而出,想華麗的劇場年代。

        喧囂之後是死寂的墓園,克莉絲汀脆弱又必須堅強,音樂天使從墓碑之後現身,我握了握A的手,在他耳邊低語。
       「Listen.」
         我派克莉絲汀說出我想說的話。

        而我再也不害怕說出了。
        Wildly my mind beasts against you, yet the soul obey.
     


     


2 則留言:

  1. 回覆
    1. 因為是盲目真的真愛所以可以XD
      只是看到後來都變成舞監,忙著看哪些橋段沒有橋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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