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2日 星期四

Paris






















        去倫敦之前聽友人說去巴黎的容易,不用簽證,有歐洲之星,咻的一聲兩個半小時就從倫敦到巴黎。於是能囂張的說:「這週末不知道要幹嘛...去巴黎吧!」
       於是我就在四天前訂了車票,前一天才趴在沙發上看好了住宿的的青年旅館。隔天一早吻醒我男人之後就拖著登機箱到王十字車站,搖搖晃晃兩個小時之後就抵達巴黎。這不是我第一次造訪花都,於是可以免去那些看到巴黎鐵塔和塞納河就尖叫的感受。難得遇到免費登塔日,我咬著牙硬是在聖母院吹著冷風排了兩個小時的隊,沿著狹窄而蜿蜒的階梯而上,頭暈目眩的爬到聖母院鐘樓頂端,上去才發現整個塔頂是罩在鐵絲網裡的,大概是要防止參觀的群眾掉落或是一時想不開。但是排了那麼久的隊伍,誰要登頂的風景照有鐵絲網啊?於是總是可以看到有些地方的鐵絲網被挖開,大家頭手伸出窗外的猛拍照。

        在聖母院俯瞰巴黎市景,下來之後沿著塞納河散步,窩進咖啡館喝酒喝法式洋蔥湯吃韃靼生牛肉,最後在週日的夜晚趕到龐碧杜參觀。這樣的一天,應該足夠巴黎了。
        但我偏偏看不見巴黎。
        沒有想像中那樣,一下火車巴黎印象就要撞進心中。我本來就是個旅人,於是無法戴貝雷帽吃馬卡龍,或是穿著一身黑叼著香菸,只能慢慢的,等待巴黎展現她的樣貌。

        我只能努力繼續尋找巴黎。在下著冰雹的早晨爬上蒙馬特的山丘,中午在小酒館吃紅酒炖牛肉,左岸的書店散步之後跑進花神咖啡館喝咖啡,再朋友約的晚晚的,在瑪黑區的餐廳一路吃到12點。我們在餐廳要打烊前結了帳,再一路繼續聊天走到車站去。已經半夜了但城市還微微醒著,我們聊著遠在高雄的回憶也聊著巴黎,不時還要停下來借火給點煙的路人。
        差一點,我就要以為自己置身午夜巴黎。
     
        最後的一個早晨下著大雨,我仍堅持稱我從倫敦帶來的小紅傘,搭著地鐵到西邊的拉雪茲神父公墓去。大概是因為下雨的原因,整個公墓只有我一個遊客,要撐傘於是只能空出一隻手,還要小心翼翼的注意著腳下的石子路。我走得極為狼狽,那些預定中要看的名人墓,王爾德,卡拉斯,比才,巴爾扎克,肖邦,那些讓巴黎成為巴黎的作家藝術家和思想家,我一個也沒看見。
        但我終於在那一個早晨,看見了巴黎。



       


















        這次選擇的青年旅館在火車站附近,連當地友人都警告我這裡的治安不好,旅館外面到了晚上還有保全站崗。這一區大概要打碎那種對巴黎有美好幻想的觀光客,並且號稱「巴黎髒亂扒手又多」「巴黎根本全部都是黑人移民」「巴黎地鐵又臭又髒都是流浪漢」。要打碎他們在露天咖啡座喝咖啡吃馬卡龍的幻想,打碎那些金碧輝煌的宮殿,打碎他們走在香榭麗舍大道上逛精品買包包。
     
        踏進墓園才知道其佔地之廣,並且高低不平崎嶇難走。我一個名人墓都找不到,但都來了只能儘量到處看看。墓園的密度極高,墓地和墓碑一座挨著一座。看見特殊的我就停下腳步,讀讀上面的字或是墓誌銘。許多墓都有著剛上過墳的鮮花,甚至自成小小的花園。墓碑上有英文,有法文,有義大利文,有中文也有更多我認不出來的語言,被雨水打濕之後靜靜的躺在那裡。
        而我就這樣看見了巴黎。
        原來這座城市的美麗奪目,在於她的兼容並蓄。從那先名留青史,讓後人跋涉而來瞻仰的偉人們,到行走在巴黎路上的各色人種,咖啡店裡穿著黑色高領毛衣的金髮美女,巴黎鐵旁喊著模型一歐元的小販。巴黎都安靜了讓他們落了腳,讓他們稱之為「家」,讓他們選擇在百年之後,埋骨於這個安靜的墓園裡。
        於是我雖然頭髮微濕,靴子泥濘,等一下還要很觀光客的買馬卡龍和鵝肝醬帶回倫敦去,身在墓園裡卻腳步輕盈,因為我試著放下偏見和既定的刻板印象,於是終能看見你。
     

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

關於城市





















        週六的早晨我們起得極晚,懶洋洋的走了一小段路到咖啡店吃英式早餐,再懶洋洋的一路曬著太陽散步回家。回到家之後我有一搭沒一搭的用著電腦,A則上網預定他要借的書,然後轉過身來說了一句:「我剛註冊了。」
         我知道他指的是六月公投的事,自稱是香檳社會主義者的他,成為英國公民四年多來未曾投過一次票。去年我們已經我們已經在頭幾次約會中過這件事,吃完飯做完愛躺在床上看新聞,那時英國大選正打得火熱。A不相信民主,於是從未註冊投票過。
        只是今年的公投,是決定英國是否要留在歐盟。我說你骨子裡還是歐洲人,當然還是覺得留在歐盟好啦。A此時就要拿出他念歷史的批判精神,說自古以來搞孤立主義的都沒好下場,脫離歐盟是目光淺顯而利益短暫的。
        我知道他對國家邊界的看法,我們同樣的也曾經在約會吃完一桌油膩的土耳其烤肉之後,轉戰隔壁的小酒館喝西打一邊聊著,關於英國對敘利亞難民的不友善。而這天我們窩在沙發上喝茶,A又解釋得更詳細。
        他覺得國家邊界本不該存在,現代國家概念存在的歷史其實比我們想像的短,有很長一段時間人類能自動的移動在各個地區,不受邊界的限制。但人類是自私的,大城市是文明興盛之下的產物,資源過度集中,我們在開放的同時築起城市高塔,不允許外人享用。
        而邊界取消之後的混亂是必然,估計所有人都想搬進倫敦了。但社會會慢慢的找到平衡,城市過度擁擠之後會有人口遷出,世界上找到比倫敦更適合人居的地方易如反掌,人類遷徙,尋找另一個安身立命的地點,重新建築城市。

        這一番看法倒是真的打翻我的城市思想。一直以來,我都偏愛書寫我停留過的地方。出生的台中,求學的高雄,工作的臺北和飛了一整個半球之後的倫敦。我寫我如何被那座城市驚豔,如何與之共存,以及他們如何在我身上留下印記。我迫切的想要抓住每一座城市的印象,彷彿一踏上那塊土地就能聞到的氣息,破曉前的城市幽光。
        我像所有試圖書寫城市的旅人一樣,從飛機或是火車上一跳下來,就千方百計地想要融入當地,於是我們到了法國拿著書步履輕快地走進咖啡館,在倫敦則在酒吧裏拿著啤酒大吼大叫。彷彿如此,就能偽裝著融入這座城市,褪下外來者的身份,

        但是我們該如何界定旁觀者與介入者?

        泰晤士河,西敏寺,大本鐘,黑色計程車與紅色雙層巴士,世界最古老的地鐵從身邊呼嘯而過,穿著套裝的人們站在陽光底下喝啤酒,吞生蠔。
        這些是倫敦,但又不足以成為倫敦。
        因為我的倫敦還必須穿過泰晤士河更南邊一點,地上的垃圾和炸雞骨頭多了起來,倫敦標準晚報被通勤的人們丟在地鐵上。坐落在新十字區的學校以出產新銳藝術家著名,我們要喝顏色很深的廉價早餐茶,在露天市場跟小販買一籃一鎊的蔬果。

        兩年前的夏天,我跟計程車司機一路從希思羅機場聊到宿舍。九點了天色仍亮,身為移民的司機跟祝福我要在這個城市展開新的旅程,他說所有的人都能在倫敦找到歸屬感。
        而我的歸屬感,就是站在河邊吹著冷風看完日落,手機響起,A傳來簡訊:

        "On your way home?"




2016年5月4日 星期三

As we are
















今年是我喜愛的英國作家Charlotte Brontë的誕生200年紀念,那天經過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也剛好遇到紀念特展。我初讀【簡愛Jane Eyre】是在國小三年級的時候,兒童讀本還有注音的那種。直至去年才重新讀了完整譯本,才重新發現簡愛的魅力。

去年夏天我在交完論文之後造訪York,在青年旅館遇見熱愛英國文學的中國女孩,她極力推薦我前往同樣在約克郡的Haworth,是寫出「咆哮山莊」「簡愛」的Bronte姐妹的成長地,英格蘭的荒野給予她們無限靈感,是英國文學中傳奇的一章。

於是我又搭火車又轉公車,終於在天黑前抵達坐落在百年莊園的青年旅館。隔天在鎮上吃了豐盛的早餐,又在包包裡帶了scone,就徒步展開我的荒野之旅。其實健行的人不少,但是荒野太過廣闊,網路訊號又極弱,常常停下腳步就發現真的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一開始就走錯路,連問路的人都沒有,總算明白簡愛離開桑德費爾莊園那種落魄和孤苦無依。

後來有幸遇到一對健行的老夫婦,善心的直接開車把我載到Bronte步道的入口。於是我終能沿著這條路,路上到是漫生的石楠,以及要小心避開的羊便便。步道中其中一個景點就是Bronte瀑布,據說Bronte姐妹們每日的散步裡,常常一路走到這裡來,坐在附近的大石頭上小憩。

一年多來我看過許多風景,英格蘭的鄉村和荒野相比之下,其實沒有特別令人震懾。只是後來我還是常回想起那天三個多小時的健行,沒有太過搶眼的古蹟和景點,我只能一直走一直走,腦中響著Kate Bush的「Wuthering Height」和簡愛,原來這樣安逸的鄉村和多變的荒野,養出了如此色彩鮮明的作品。

“I am not talking to you now through the medium of custom, conventionalities, nor even of mortal flesh: it is my spirit that addresses your spirit; just as if both had passed through the grave, and we stood at God's feet, equal — as we are!”

小時候的我以為簡愛是維多莉亞時代穿著束胸的愛情,對於愛情的敏銳和感知沈悶且內斂。直到我站在荒野裡,才看見她是堅毅環境下的石楠,再辛苦都要開成紫色一片。愛情悠長但應該澎湃,她要站在站在羅徹斯特的面前,宣示自己的獨立與愛。

常有人問我,在愛情裡是對方喜歡我多一些,或是我喜歡他多一些?而每一次我都沈思許久無法回答。因為我根本無法感覺,從來就沒有高下。不用討好,不用委屈也不用特意追求,愛情自來。因此我們終能跨越國籍,文化,身高以及年齡,平等地站在一起。

As we are, my darling. As we are.

2016年3月23日 星期三

Heaven is the place on earth with you

        我一直覺得,我是在遇到A的那一刻放下了對M的感情,但我發現我完全釋懷這段感情,是在最近跟朋友聊天之後。
        朋友當年是跟我一起念後現代主義的戰鬥夥伴,我相信不管在哪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文化,朋友都稱得上是仙女等級的正妹,我們在倫敦逛街買床單的第一天,她就告訴我她在台灣有個交往了六年的男友,從大學一年級交往到現在。在完成倫敦的學業之後,她就會回台灣。
        「他是我的Soul mate,He completed me。」
 
        我們在開學之後念了不同的科目,各自忙碌,幾個月會聚會一次。我們在九月的倫敦,一群人擠進吵鬧的愛爾蘭酒吧。這家酒吧在熱鬧的中國城,小小的門打開一路往下走,地下室完全就是另外一個天地,一棵不知道從哪裡長出來的樹盤根錯節的佔據了大廳,每一階每一個走道各自藏匿了新天地。
        我們擁抱,彼此更新近況。我們聊到未來的計劃,她居然意外的說會考慮留在倫敦,覺得未來還是在這邊。後來她才向我坦誠,他遇到了新的人,正在跟台灣男友談分手。
        此後就開啟了她的倫敦尋愛之旅,五個月之內跟20個人約會,有的雲淡風輕,有的也傷她極深,但始終找不到合適的人。
        她在一個夜晚與我談到她的前男友,當初她用了兩天談分手,原本說好要暫時分開,等到過年再做決定。第二天男友說:「我現在就讓你走,因為你的心已經不在了,也不會回來了。」
        我聽著她用幾句話講完這些,然後又興致勃勃的談論新的約會對象。就是在那一刻,我終於可以完全釋懷了。

        當我知道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是多麼一翻兩瞪眼的事 ; 再重的承諾,再深的感情都可以輕易斬斷,可以毫不眷戀的不回頭。當我知道原來在對方的心中佔據的位子有多麼多麼的小,可以不在乎到什麼地步,自己的堅持顯得有多麼不需要。
        原本以為有多麼的特別,彷彿這個世界上只有他能懂你,遇到A之後,我才發現其實可以有第二個懂你的人啊。當M的特別消失之後,我居然可以完全不想這個人。什麼當我們各自找到伴侶之後的聚會,那些有風有雪的山頂,一起笑看過去。現在我完全不想了。
         真好,終於能沒有眼淚,終於能翻翻白眼,一笑置之,終於能夠完全放下了。




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Yet the soul obey

       



















        歌劇魅影可以說是我的劇場啓蒙,因為這齣戲讓我進入了劇場的世界。今年四月時要寫音樂劇的論文,我在Sweeney Todd的維多利亞時代工業革命社會結構分析,和從歌劇魅影女主角的改變看女性主義兩個題目間搖擺不定,不確定哪個題目好。
        問題出在于歌劇魅影是真愛,而你是無法分析你的真愛的。
        於是即便劇情老套沒有深度,布景誇張華麗,太過媚俗,被人詬病住在倫敦還看歌劇魅影太沒創意,跟同學在一起更是難提起自己最愛這齣戲。
        但因為這是真愛,而真愛是無法理性的。

        住在倫敦之後看歌劇魅影便成家常便飯,後來更是幫自己立下「一個月看一次」的規定。我在一個下班趕赴西區的夜晚,順道到女王陛下劇院去買了兩張在stalls前排的票,買好之後將照片傳給A。
        為什麼是歌劇魅影?他問。號稱在倫敦住了12年,但是一次也沒看過。
        因為啊,我說。每次看完這齣戲,我總有想要接吻的衝動。

        五月底的倫敦還是穿著蓋過膝蓋的大衣,我們下午約在劇院門口見。可以挽著我男人的手,雖然他很明顯是被逼來的,囂張地走進劇院裡,看這齣以愛情為主線的戲,
        因為已經對這齣戲瞭若指掌,連演了28年的戲也不會出什麼意外了。開演之後的20分鐘我很難進入狀況,不時偷瞄身旁,再相視而笑的輕輕接吻。中場休息我們跟著人群移動到stalls的酒吧,A買了紅酒之後我們就靠著邊桌聊天。他說太久沒進劇院,此行還真的讓他想起之前在倫敦都會看戲的日子,甚至遠溯到他在波蘭的童年,父母帶著他進兒童劇場。

         下半場因為喝了酒點有微醺,開場是歌劇院的新年舞會,絢爛華麗的戲服,二十多個演員在大階梯上起舞。暗黑為底,躁動而浮誇的狂歡之下掩飾著不安,直到魅影以猩紅死神的裝束出現在舞台上。
        1986的大音樂劇時代,整齣戲精緻的像是畫卷一般展開,處處是細膩的巧思,布景的運作天衣無縫,音符從27人編制的樂團沼澤中傾瀉而出,想華麗的劇場年代。

        喧囂之後是死寂的墓園,克莉絲汀脆弱又必須堅強,音樂天使從墓碑之後現身,我握了握A的手,在他耳邊低語。
       「Listen.」
         我派克莉絲汀說出我想說的話。

        而我再也不害怕說出了。
        Wildly my mind beasts against you, yet the soul obey.
     


     


2015年11月7日 星期六

暖飽思淫慾



我和A的記憶常常跟食物牽扯在一起,大概是因為約會初期,他總要細心地挑選餐廳(以及吃飯前喝酒的酒吧),我們一路從餐前佐餐餐後甜酒,最後回家還要開一瓶喝掉。

於是前幾個月簡直像在獵奇一般,在倫敦東奔西跑。格林威治吃義大利菜,科芬園吃英國菜和生蠔,溫布敦吃印度菜,滑鐵盧吃波蘭菜,白教堂區吃希臘菜,騎士橋吃新加坡菜,伯爵庭吃土耳其菜,中國城廣東菜和倫敦橋吃秘魯菜。我們透過食物聊天,以至於後來我回想那頓飯,總會想到我們聊了什麼,以及感情的進展程度。我總把這一切視為前戲,人知暖飽才能思淫欲,酒足飯飽之後步伐踉蹌的做愛去。

當然點菜這種事情就由他全權負責,我都坐在旁邊拍照看風景,只差沒把敲桌說餓了。那天我們在倫敦橋的碎片大樓旁吃秘魯菜,A忽然對我說:「跟你吃飯有個好處,就不管點什麼你都會吃。你知道你現在在吃的其實是生魚塊擠上萊姆汁嗎?很多人根本不吃的。」





















我低頭看看自己的前菜,Ceviche,秘魯的名菜,然後聳聳肩:「我們都吃生魚片啦。」

當然我號稱很好養,對任何食物都來者不拒,大概要歸功于從小被逼著不可以挑食,也曾經為了跟肥豬肉奮戰在桌上賴了一小時,青椒茄子苦瓜更是我的心頭愛,但是還是有食物會讓我倒退三步。

其中一次就是在滑鐵盧吃的波蘭菜,我們才剛喝下配著小黃瓜的伏特加shot,接著又上了波蘭伏特加調製的馬丁尼,前菜是煎過的海魚,和上面打了一顆生蛋黃的韃靼生牛肉。週五夜晚的氣氛高漲,靠近門口的酒吧被剛下班的人們佔據,餐廳部分有人慶生,更多的是雙雙對對約會的情侶。侍者送上主菜,A自己點了肝,幫我選了撒了洋蔥,包著起士內陷的波蘭餃子。

我咬了一口還沒吞下去,A就啊一聲的說沒點到配菜,於是趕緊加點一份。我看著那坨用奶油炖的爛爛的的青菜,隱約覺得它長得有點眼熟。果然一口咬下去,是我最擔心真的會吐掉的茴香。

原來這東西,在台灣是一個味道,到了英國,還是這個味道。

第二踩到地雷,是我們逛完傑佛瑞博物館,吃完越南河粉後走到我們喜歡的東歐酒吧,這家酒吧已提供各式各樣的苦艾酒聞名。A一併點了下酒的小菜,醃漬的鯡魚配上西洋芹,連著黑麵包一起吃。卷成一團的醃魚很美味,西洋芹很很脆很新鮮,唯有軟軟濕濕的黑麵包一口咬下去,一口咬下去,讓我回想在慕尼黑參觀集中營,導覽員最後發給我們一人一塊黑麵包,要我們想像集中營的犯人當初就是靠一塊麵包活一天。





















A看著我的表情,笑著說不用吃完沒關係。一方面他也非常驚訝,因為從小被養的乖乖寶如我,很難遇到不喜歡吃的東西的。而他也號稱什麼都吃,唯獨將珍珠奶茶視為奇怪的食物。於是那天看完歌劇魅影,我逼著他一起走到中國城喝珍珠奶茶,果然沒喝半杯就丟給我了。對每天都要喝英國茶的他來說,把奶茶弄成冰的,還把奇怪且QQ的食物丟到裏面,該是犯了大不諱了。

在我們上次吃著Rules時,A問說,怎麼我們現在不再像以前那像常常上餐廳吃飯了?我回答說親愛的,因為那時我們在約會啊。後來的時間,我們往往是開了汽泡酒之後,叫外送(通常是披薩或是印度咖哩),然後把腳翹得高高的橫跨在他的大腿上,一邊吃一邊看復仇者聯盟系列。

這樣也能稱之為浪漫,尤其是我男人睡前還要讀著一本書時。


2015年8月12日 星期三

Goldsmiths


























       
         驚訝地發現上一篇網誌已經是三個月前,原來從五月忙起來一切都擱置了。五月初開始實習,連戲票都嫌懶了。據說每個人的熱情是有限的,前半年我把自己的熱情和心力投注在劇院上,下半年有了實習和A分散了注意力,行事曆也都塞滿了。

        最忙的是六月底,實習的時候天天加班,還要擠出時間,在上下班的尖峰時刻擠在倫敦地鐵,扛著包包赴約(主要看A選了哪個地點); 七月被公司歡送之後開始閉關圖書館,全力衝刺那篇一萬兩千字的論文。

        我們系莫名奇妙是全班最早交論文的,於是截止前兩個禮拜,一個大好晴天的禮拜日早晨,我推開九點的圖書館大門,仍然是一片荒蕪的安靜。直至中午,其他座位上冒出的,也是熟習的同學面孔。那一個無力感很重的期間,每天早上打開電腦都先幽幽的歎一口氣。滑Facebook那些8月底才交論文的仍在不知死活的玩樂著,沒有論文壓力的更是直接跑到歐洲去了。

        昨天終於把這顆燙手山芋(哎呀但是被美美的裝訂成冊的)丟到辦公室,晚上全班同學在學校附近的酒吧聚會,典型的英式酒吧,有著夏日的花園還裝飾了很有氣氛的燈泡。我先配著義式薄皮匹薩和薯條喝了一大杯白酒,最後再加點了一杯健力氏,還在朋友的推薦之下加了據說比較不會醉的漿果糖漿。
 
        但是最後當我要跳上地鐵去找A時,還是微微的醉了。10點了地鐵已經有點安靜,我努力地集中精神小心不要坐過站,終於順利的抵達A的門前。結果他已經準備好香檳,於是我們就誇張了開了香檳,誇張的慶祝我終於脫離論文地獄。

        感謝所有人的陪伴,感謝父母的精神上金錢上的資助,感謝姊姊陪我圖書館走來視訊,感謝我的大衣閨蜜們聽我罵髒話(尤其是粉紅閨蜜上班還要隨時陪我聊天),感謝中文系的吃肥好友們的關心與支持,感謝Y在我第一次tutorial哭了之後的安慰,感謝S,D與C的互相打氣,感謝同學們的關心。
        感謝A的理解與陪伴,過多的酒精過多的食物,過多的性愛與過多得深夜交談(做夢都沒想過我可以用英文討論這麼深的話題)
        還有那些碰撞之後的精彩火花。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