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 星期三

Heaven is the place on earth with you

        我一直覺得,我是在遇到A的那一刻放下了對M的感情,但我發現我完全釋懷這段感情,是在最近跟朋友聊天之後。
        朋友當年是跟我一起念後現代主義的戰鬥夥伴,我相信不管在哪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文化,朋友都稱得上是仙女等級的正妹,我們在倫敦逛街買床單的第一天,她就告訴我她在台灣有個交往了六年的男友,從大學一年級交往到現在。在完成倫敦的學業之後,她就會回台灣。
        「他是我的Soul mate,He completed me。」
 
        我們在開學之後念了不同的科目,各自忙碌,幾個月會聚會一次。我們在九月的倫敦,一群人擠進吵鬧的愛爾蘭酒吧。這家酒吧在熱鬧的中國城,小小的門打開一路往下走,地下室完全就是另外一個天地,一棵不知道從哪裡長出來的樹盤根錯節的佔據了大廳,每一階每一個走道各自藏匿了新天地。
        我們擁抱,彼此更新近況。我們聊到未來的計劃,她居然意外的說會考慮留在倫敦,覺得未來還是在這邊。後來她才向我坦誠,他遇到了新的人,正在跟台灣男友談分手。
        此後就開啟了她的倫敦尋愛之旅,五個月之內跟20個人約會,有的雲淡風輕,有的也傷她極深,但始終找不到合適的人。
        她在一個夜晚與我談到她的前男友,當初她用了兩天談分手,原本說好要暫時分開,等到過年再做決定。第二天男友說:「我現在就讓你走,因為你的心已經不在了,也不會回來了。」
        我聽著她用幾句話講完這些,然後又興致勃勃的談論新的約會對象。就是在那一刻,我終於可以完全釋懷了。

        當我知道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是多麼一翻兩瞪眼的事 ; 再重的承諾,再深的感情都可以輕易斬斷,可以毫不眷戀的不回頭。當我知道原來在對方的心中佔據的位子有多麼多麼的小,可以不在乎到什麼地步,自己的堅持顯得有多麼不需要。
        原本以為有多麼的特別,彷彿這個世界上只有他能懂你,遇到A之後,我才發現其實可以有第二個懂你的人啊。當M的特別消失之後,我居然可以完全不想這個人。什麼當我們各自找到伴侶之後的聚會,那些有風有雪的山頂,一起笑看過去。現在我完全不想了。
         真好,終於能沒有眼淚,終於能翻翻白眼,一笑置之,終於能夠完全放下了。




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Yet the soul obey

       



















        歌劇魅影可以說是我的劇場啓蒙,因為這齣戲讓我進入了劇場的世界。今年四月時要寫音樂劇的論文,我在Sweeney Todd的維多利亞時代工業革命社會結構分析,和從歌劇魅影女主角的改變看女性主義兩個題目間搖擺不定,不確定哪個題目好。
        問題出在于歌劇魅影是真愛,而你是無法分析你的真愛的。
        於是即便劇情老套沒有深度,布景誇張華麗,太過媚俗,被人詬病住在倫敦還看歌劇魅影太沒創意,跟同學在一起更是難提起自己最愛這齣戲。
        但因為這是真愛,而真愛是無法理性的。

        住在倫敦之後看歌劇魅影便成家常便飯,後來更是幫自己立下「一個月看一次」的規定。我在一個下班趕赴西區的夜晚,順道到女王陛下劇院去買了兩張在stalls前排的票,買好之後將照片傳給A。
        為什麼是歌劇魅影?他問。號稱在倫敦住了12年,但是一次也沒看過。
        因為啊,我說。每次看完這齣戲,我總有想要接吻的衝動。

        五月底的倫敦還是穿著蓋過膝蓋的大衣,我們下午約在劇院門口見。可以挽著我男人的手,雖然他很明顯是被逼來的,囂張地走進劇院裡,看這齣以愛情為主線的戲,
        因為已經對這齣戲瞭若指掌,連演了28年的戲也不會出什麼意外了。開演之後的20分鐘我很難進入狀況,不時偷瞄身旁,再相視而笑的輕輕接吻。中場休息我們跟著人群移動到stalls的酒吧,A買了紅酒之後我們就靠著邊桌聊天。他說太久沒進劇院,此行還真的讓他想起之前在倫敦都會看戲的日子,甚至遠溯到他在波蘭的童年,父母帶著他進兒童劇場。

         下半場因為喝了酒點有微醺,開場是歌劇院的新年舞會,絢爛華麗的戲服,二十多個演員在大階梯上起舞。暗黑為底,躁動而浮誇的狂歡之下掩飾著不安,直到魅影以猩紅死神的裝束出現在舞台上。
        1986的大音樂劇時代,整齣戲精緻的像是畫卷一般展開,處處是細膩的巧思,布景的運作天衣無縫,音符從27人編制的樂團沼澤中傾瀉而出,想華麗的劇場年代。

        喧囂之後是死寂的墓園,克莉絲汀脆弱又必須堅強,音樂天使從墓碑之後現身,我握了握A的手,在他耳邊低語。
       「Listen.」
         我派克莉絲汀說出我想說的話。

        而我再也不害怕說出了。
        Wildly my mind beasts against you, yet the soul obey.
     


     


2015年11月7日 星期六

暖飽思淫慾



我和A的記憶常常跟食物牽扯在一起,大概是因為約會初期,他總要細心地挑選餐廳(以及吃飯前喝酒的酒吧),我們一路從餐前佐餐餐後甜酒,最後回家還要開一瓶喝掉。

於是前幾個月簡直像在獵奇一般,在倫敦東奔西跑。格林威治吃義大利菜,科芬園吃英國菜和生蠔,溫布敦吃印度菜,滑鐵盧吃波蘭菜,白教堂區吃希臘菜,騎士橋吃新加坡菜,伯爵庭吃土耳其菜,中國城廣東菜和倫敦橋吃秘魯菜。我們透過食物聊天,以至於後來我回想那頓飯,總會想到我們聊了什麼,以及感情的進展程度。我總把這一切視為前戲,人知暖飽才能思淫欲,酒足飯飽之後步伐踉蹌的做愛去。

當然點菜這種事情就由他全權負責,我都坐在旁邊拍照看風景,只差沒把敲桌說餓了。那天我們在倫敦橋的碎片大樓旁吃秘魯菜,A忽然對我說:「跟你吃飯有個好處,就不管點什麼你都會吃。你知道你現在在吃的其實是生魚塊擠上萊姆汁嗎?很多人根本不吃的。」





















我低頭看看自己的前菜,Ceviche,秘魯的名菜,然後聳聳肩:「我們都吃生魚片啦。」

當然我號稱很好養,對任何食物都來者不拒,大概要歸功于從小被逼著不可以挑食,也曾經為了跟肥豬肉奮戰在桌上賴了一小時,青椒茄子苦瓜更是我的心頭愛,但是還是有食物會讓我倒退三步。

其中一次就是在滑鐵盧吃的波蘭菜,我們才剛喝下配著小黃瓜的伏特加shot,接著又上了波蘭伏特加調製的馬丁尼,前菜是煎過的海魚,和上面打了一顆生蛋黃的韃靼生牛肉。週五夜晚的氣氛高漲,靠近門口的酒吧被剛下班的人們佔據,餐廳部分有人慶生,更多的是雙雙對對約會的情侶。侍者送上主菜,A自己點了肝,幫我選了撒了洋蔥,包著起士內陷的波蘭餃子。

我咬了一口還沒吞下去,A就啊一聲的說沒點到配菜,於是趕緊加點一份。我看著那坨用奶油炖的爛爛的的青菜,隱約覺得它長得有點眼熟。果然一口咬下去,是我最擔心真的會吐掉的茴香。

原來這東西,在台灣是一個味道,到了英國,還是這個味道。

第二踩到地雷,是我們逛完傑佛瑞博物館,吃完越南河粉後走到我們喜歡的東歐酒吧,這家酒吧已提供各式各樣的苦艾酒聞名。A一併點了下酒的小菜,醃漬的鯡魚配上西洋芹,連著黑麵包一起吃。卷成一團的醃魚很美味,西洋芹很很脆很新鮮,唯有軟軟濕濕的黑麵包一口咬下去,一口咬下去,讓我回想在慕尼黑參觀集中營,導覽員最後發給我們一人一塊黑麵包,要我們想像集中營的犯人當初就是靠一塊麵包活一天。





















A看著我的表情,笑著說不用吃完沒關係。一方面他也非常驚訝,因為從小被養的乖乖寶如我,很難遇到不喜歡吃的東西的。而他也號稱什麼都吃,唯獨將珍珠奶茶視為奇怪的食物。於是那天看完歌劇魅影,我逼著他一起走到中國城喝珍珠奶茶,果然沒喝半杯就丟給我了。對每天都要喝英國茶的他來說,把奶茶弄成冰的,還把奇怪且QQ的食物丟到裏面,該是犯了大不諱了。

在我們上次吃著Rules時,A問說,怎麼我們現在不再像以前那像常常上餐廳吃飯了?我回答說親愛的,因為那時我們在約會啊。後來的時間,我們往往是開了汽泡酒之後,叫外送(通常是披薩或是印度咖哩),然後把腳翹得高高的橫跨在他的大腿上,一邊吃一邊看復仇者聯盟系列。

這樣也能稱之為浪漫,尤其是我男人睡前還要讀著一本書時。


2015年8月12日 星期三

Goldsmiths


























       
         驚訝地發現上一篇網誌已經是三個月前,原來從五月忙起來一切都擱置了。五月初開始實習,連戲票都嫌懶了。據說每個人的熱情是有限的,前半年我把自己的熱情和心力投注在劇院上,下半年有了實習和A分散了注意力,行事曆也都塞滿了。

        最忙的是六月底,實習的時候天天加班,還要擠出時間,在上下班的尖峰時刻擠在倫敦地鐵,扛著包包赴約(主要看A選了哪個地點); 七月被公司歡送之後開始閉關圖書館,全力衝刺那篇一萬兩千字的論文。

        我們系莫名奇妙是全班最早交論文的,於是截止前兩個禮拜,一個大好晴天的禮拜日早晨,我推開九點的圖書館大門,仍然是一片荒蕪的安靜。直至中午,其他座位上冒出的,也是熟習的同學面孔。那一個無力感很重的期間,每天早上打開電腦都先幽幽的歎一口氣。滑Facebook那些8月底才交論文的仍在不知死活的玩樂著,沒有論文壓力的更是直接跑到歐洲去了。

        昨天終於把這顆燙手山芋(哎呀但是被美美的裝訂成冊的)丟到辦公室,晚上全班同學在學校附近的酒吧聚會,典型的英式酒吧,有著夏日的花園還裝飾了很有氣氛的燈泡。我先配著義式薄皮匹薩和薯條喝了一大杯白酒,最後再加點了一杯健力氏,還在朋友的推薦之下加了據說比較不會醉的漿果糖漿。
 
        但是最後當我要跳上地鐵去找A時,還是微微的醉了。10點了地鐵已經有點安靜,我努力地集中精神小心不要坐過站,終於順利的抵達A的門前。結果他已經準備好香檳,於是我們就誇張了開了香檳,誇張的慶祝我終於脫離論文地獄。

        感謝所有人的陪伴,感謝父母的精神上金錢上的資助,感謝姊姊陪我圖書館走來視訊,感謝我的大衣閨蜜們聽我罵髒話(尤其是粉紅閨蜜上班還要隨時陪我聊天),感謝中文系的吃肥好友們的關心與支持,感謝Y在我第一次tutorial哭了之後的安慰,感謝S,D與C的互相打氣,感謝同學們的關心。
        感謝A的理解與陪伴,過多的酒精過多的食物,過多的性愛與過多得深夜交談(做夢都沒想過我可以用英文討論這麼深的話題)
        還有那些碰撞之後的精彩火花。

        感謝大家。



       

2015年4月27日 星期一

鴛鴦春膳

        被倫敦的交通搞亂行程,踩著高跟鞋在路上狂奔,等我跳下車的時候已經遲到整整一個小時,A站在酒吧外面抓住盯著手機地圖亂找方向的我。喝完有牙買加風味的莫吉托,還來不及嘗一下這家波西米亞酒吧著名的綠色苦艾酒,因為定位時間到了,我們只好直奔餐廳。

        義大利紅酒,生火腿,起士盤和橄欖,主菜是只微微煎過的鴨胸肉和羊排,甜點是浸在義式濃縮咖啡裡的提拉米蘇。我們講起食物,一致同意西班牙生火腿和法國鵝肝好吃,東方和西方都吃豬血,英國西邊小鎮生蠔令人難忘,魚翅太殘忍,而人們為了壯陽食虎鞭更是莫明其妙。

        週末我們離開倫敦市中心,來到東邊的格林威治。約好的酒吧裡面湧入仍穿著西裝,但是鬆掉領帶的上班族們。球賽和大選的新聞交叉出現在電視上,春天的倫敦天暗得晚,我喝著粉紅色的野莓西打,A憶起波蘭的夏天是藍莓和蘑菇的旺季,人們會結伴走入森林,採收因為下雨而茂密找長出的蘑菇,如果採不到蘑菇,那鮮豔的藍莓也到處都是。

       這次的前菜厚重的,外面裹了一層麵粉下去炸的羊起士,和一整盆的新鮮淡菜。細長的香檳杯是橙色的義大利汽泡酒。A熟練的用淡菜的殼夾起裡面的肉,他宣稱這是正宗的法式吃法。而選擇這家餐廳的原因,是因為這家有特別的西西里海鮮麵,麵條的形狀細長如魚,吸滿番茄醬汁。他自己則驚喜的發現菜單上有南義的煙花女麵( Spaghetti alla puttanesca),puttanesca就是義大利文中妓女的意思,聽說是取自麵的厚重辛辣調味,易於補充體力也香氣誘人。

       隔天一早我們在巷口的法式咖啡館吃早餐,A堅持要吃我稱之有「爛豆料理」的英式早餐,這種把浸在番茄汁裡面的罐頭白豆莫名獲得大不列顛的喜愛,據說來自美國,戰後物資缺乏才傳入英國。我則點了尋常的班乃迪克蛋,煙薰鮭魚放在水波蛋上,淋上鵝黃色的荷蘭醬。我們共喝一壺伯爵茶,並且跟服務生要了熱牛奶。話題從食物本身轉到食器身上,A無法理解用左手拿叉子固定食物,左手拿餐刀切,切完之後居然把叉子換到右手,再叉起食物吃的人有什麼毛病,嚴重違反餐桌禮儀。我則說筷子就沒有這種麻煩,只是小時候為了正確拿好筷子也吃了不少苦頭。

       爛豆料理的番茄汁讓我們講到血腥瑪麗,這種伏特加為底,倒進番茄汁,加入Tabasco辣醬,最後再插上西洋芹的紅色雞尾酒一直讓我覺得莫名其妙,也從未嘗試過。A宣稱這是一種第一口喝下去覺得很奇怪,但是卻越來越好喝的調酒,且適合在宿醉的隔天早上來上一杯。


       讀韓良露的品酒書「微醺」,她嗜喝血腥瑪麗,而最難忘的經驗是在紐奧良的波本街,半夜一點闖進生蠔酒吧,法國喝香檳配生蠔,是蒼白的生之歡愉,紐奧良啖生蠔配辛辣的血腥瑪麗,是血色的死亡狂歡。

       

2015年4月10日 星期五

Andiam, andiam, mio bene



     














        歌劇無疑是世界上最催情的音樂之一,尤其是由義大利文唱出來。想想他的出身就知道,18,19世紀的歌劇其實還沒到高雅藝術的地位,也很多通俗的喜歌劇供下層民眾娛樂。既然是娛樂,其實內容也不會太深奧,也頗多是貴族之間偷情,或是農民農婦之間情愛追逐。到了19世紀晚期出現威爾第與普契尼的愛情歌頌,經過時間汰換留下的作品越來越讓人喜愛。
        但是對我來說都是一樣的,都一樣催情。

        上週歌劇院的夏季演出開票,順利買到Don Giovanni。我對莫札特的德文歌劇沒有特別感覺,卻很喜歡他這齣義大利文歌劇。「La ci darem la mano讓我牽著你的手」是第一幕的名曲,當初我曾經熬夜寫報告所以聽了一晚上,邊跟拉丁情人聊天。他推薦在維絡納的露天劇場看,氣氛非常好。而今年維洛納歌劇節開始將在六月開始,節目也真的精彩,算一算連看三個晚上還能剛好接到羅馬繼續看。




















         La ci darem la mano其實就是情聖喬望尼跑到人家的婚禮上去,勾引新娘跟他走,從「讓我牽你的手」到「跟我走吧!」,而農村姑娘Zerline也真的就讓他牽了,一邊唱著「我的丈夫好可憐啊!」一邊跟喬望尼跑了。

        這邊介紹幾個我很喜歡的版本:

1. Metropolitan Opera 2000: Bryn & Terfel




        我第一個在Youtube上看到的是這個版本,後來才發現就是最近很喜歡的Bryn Terfel唱的啊!這個版本比較遵循傳統的服裝和舞台設計,韓國女高音Hei-Kyung Hong不管唱的和演的都很不錯。喬望尼設定是男中音,更能展現這個角色狡詐邪惡的特點。另外Bryn本人的聲音真的好好聽,那天在stage door跟他聊天,想說原來原本音色就這麼好聽...


2. Isabel Bayrakdarian & Thomas Hampson - La ci darem la mano



        這個版本的設定就是現代,穿著休閒襯衫喬望尼和胸部都快跑出來的Zerlina,動作也更加大膽一些。Thomas Hampson是我從大學就喜歡的美國男中音,看他在La Travita茶花女演男主角的爸爸,想說這種聲音也太好聽了吧。他也演唱生涯也頗成功,畢竟這種高高瘦瘦的歌劇演員很珍貴啊...


3.Macerata Opera Festival Sferisterio Ildebrando D`Arcangelo & Manuela Bisceglie


     
       當然也有尺度更大的版本,像這樣躺到地上手也伸到裙子裡面去的。Ildebrando D'Arcangelo是義大利男低音,他唱起男中音的角色別有一番風味。


4.Sarah Brightman & Plácido Domingo cantan La ci darem la mano en el Millennuim Gala




       同場加映Sarah Brightman和Domingo的演唱會版本。Sarah不是專業歌劇演員我們就不點評了,可惜他的歌劇訓練開始的晚,不然我覺得她在歌劇界應該會成功。Domingo這次也是從男高音跑下來唱男中音,每次聽他唱我都要感嘆,這麼美麗的聲音,天生唱歌劇的料。


       當然唱著這麼催情的歌曲,這些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在我的眼中也都魅力百倍啊。


圖片來源:

http://www.tattoopinners.com/yngre-samtidsnoveller-1952-tattoo/

http://www.nytimes.com/2007/06/18/arts/music/18giov.html?_r=0

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

絕美之城




















        週六的倫敦已經入春,雖然天朗氣清,還是認命的走向圖書館,卻忍不住在電腦上分心的亂逛,發現羅馬歌劇院7月要演杜蘭朵,戲票和機票都不貴,讓我有了出行的念頭。
        我曾經在人潮洶湧的許願池,一邊吃著Gelato,一邊將硬幣往左邊身後丟。他們說要是你照著做,將會重回羅馬。啊,重回羅馬,該有多麼大的吸引力。這一個唯一被冠以「永恆」的城市,現代與古代並存。

        於是有著可愛腔調的義大利室友推薦之下,看了這個得了一堆最佳外語片的義大利電影。根據她的說法「我看到哭了噢。」還慎重其事地點點頭,一邊從波隆納搭飛機過來的男朋友也舉手附和。

















        而我也居然真的從電影一開頭,看見男主角走到陽台上,旁邊就是壯麗的羅馬競技場,那是我第一個掉下眼淚的鏡頭。

        「手機不見就算了,上面還有我很喜歡的鐵塔吊飾,是我在巴黎買的耶。」
        「沒關係,我再買一個新的給你,買一個很大的羅馬競技場好了。」


















        更喜歡三個人的夜遊,打開滿是鑰匙的箱子,開啟一道又一道的門,時間該在夜晚中停止,而讓美麗被放大到極致。誰沒有在一個城市夜遊的經驗?靜謐,魅惑與坦誠。終至黎明時刻我們發現一整夜的遊蕩,而美麗和秘密就被鎖在那一刻,無人能分享。

        真的是絕美之城,再沒有更好的形容詞了。